客語音標 原則上小三才教
2002/10/16
教育部國教司司長劉奕權昨天指出,教育部昨天和客家事務委員會協商九年一貫客語音標教學,最後達成協議,客語教學原則上小三才教音標,但各校可視情況提前至小二或小一教;教育部今天將和專家學者協商閩南語音標教學,可能比照客語辦理。 劉奕權指出,九年一貫原住民、閩南及及客家語三種鄉土語言教學都規定從小一起必修,直到國中選修,且原本規定第一教學階段(小一至小三)就要教音標,至於要以注音符號或羅馬拼音當音標,教育部不硬性規定。 鄉土語言教學實施一年後,部分教師及家長反映,現在很多學校小一同時教國語、英語及鄉土語言,若要求孩子鄉土語言也要學音標,可能造成孩子太大學習負擔,反而影響其學習意願,所以九年一貫課程審議委員會原本想修訂綱要,原住民語因無漢語輔佐教學,仍自小一至小三教音標,閩南語則延至小四至小六,客語延至國一至國三。 不過,劉奕權指出,綱要修訂方向擬出後,引發客委會及部分學者抗議,客委會指出,國中鄉土語言教學是選修課,在升學導向的現狀,學生選修意願低,若這時才教音標,根本沒用,客委會因此主張小一就要教音標,教育部昨天和客委會協商,雙方各讓一步,客語音標教學原則上小三才教,但各校可視老師教學能力及學生程度提前教音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