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客語教學採通用拼音
2002/10/08
教育部上午召開九年一貫課程修訂審議委員會,92學年度起,鄉土語言閩南語和客家語教學將一律採通用拼音,並傾向提前實施閩南語及客語音標教學,分別從現行的四年級及七年級(國一),提早到一至三年級,學校可視需求決定在哪一年級開始教,月底前定案。 行政院決定中文譯音採通用拼音時,教育部長黃榮村曾表示,不強迫各縣市使用通用拼音,當時不少縣市教育局代表也表明,不會改用通用拼音做為鄉土語言的拼音系統。 這項會議到中午還沒結束,但據指出,出席會議的閩南和客家族群代表,對採用通用拼音已有共識,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更已決定以通用拼音做為客家族群未來的拼音系統。 此外,根據現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鄉土教學中鄉土語言的音標課程,採取小一教原住民族語、小四閩南語,七年級(國一)教客家語的實施時程。不過,據指出,九年一貫課程去年實施以來,不少閩南和客家族群都希望比照原住民族語,從小一開始教音標。 教育部國教司指出,孩子進入國小一年級就讀後,馬上就要學國語用的注音符號和學英文用的音標,原住民族語因為沒有文字,從小一開始學音標並不會過度增加學童負擔;但閩南和客家語有文字,小一開始學音標,學生同時要學三種音標,負荷過重。 不過,為尊重閩南和客家族群的意見和需求,上午與會人士傾向在九年一貫課程第一階段的一、二、三年級間,各校可以視教學及學生需要,自行決定在哪一年級實施鄉土語言音標教學。教育部表示,閩南語和客家語音標教學將較目前提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