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客語標音教學 延至小三
2002/10/23
教育部昨召開國中小課程修訂審議委員會,閩南語及客家語的標音符號系統,原則上將由小三開始教授,原住民語則從小一教起;教育部則不限定學校採取何種標音系統教學。 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規定,小一到小六學生應自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等三種鄉土語言中,任選一種修習;由於顧及小一學生須同時學國語、英語及鄉土語言等語文,負擔沈重,教育部日前邀集學者專家座談,達成閩南語、客家語標音系統教學延後到小三教的共識,並經課程修訂審議委員會通過。 教育部國教司長劉奕權說明,原住民語並沒有文字紀錄,學習原住民語須先學標音系統,因此,小一選修原住民語,就要學標音系統;至於其他兩種鄉土語言,原則上自小三教授標音系統,但學校也可以視學生學習程度提前實施。 國中小九年一貫鄉土語言教學目前多由學校教師自行教授,劉奕權強調,鄉土語言教學應賦予學校及老師彈性、專業的判斷空間,教學力求趣味化、生活化,並營造快樂學習的環境,教導低年級學生著重聽、說基本能力,再循序漸進,導入標音系統的認讀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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