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焚寄網捕魚不理林園人抗議
2003/03/12
屏東縣政府六年前公告沿岸海域禁止以集魚燈作業捕魚,常有高雄縣林園鄉漁民違反規定遭到取締,引起強烈不滿,並揚言反制,但屏東縣政府仍堅不修改原公告,只是說明禁止的是使用集魚燈法中的焚寄網及扒網(俗稱三腳虎)捕魚行為。 縣政府表示,焚寄網及扒網這種不管大、小魚「通吃」的漁法,嚴重壞漁業資源及海洋生態,縣府才公告禁止。 至於林園鄉漁民使用這種漁法捕魚遭到海巡單位的取締,要求高雄縣政府比照反制屏東縣。縣政府農業局長黃振龍表示,高雄縣有權維護海洋資源,但任何法令規定不能只排外,而自己不遵守。 黃局長指出,除非農委會統一修正,否則屏東縣政府仍主張禁止在十二浬內使用焚寄網及扒網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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