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禁用集魚燈 林園漁民陳情
2002/12/13
高雄縣林園鄉漁民柯進興等三十人,昨天下午到縣府緊急陳情,要求正視林園焚寄網漁船無法使用集魚燈到屏東縣沿海捕魚的問題,並力促中央出面協調解決。 柯進興等人說,林園焚寄網漁船出海作業,長久以來都習慣使用傳統的集魚燈捕魚,希望增加漁獲量,但自從屏東縣公告禁止使用集魚燈在當地海域捕魚後,林園漁船每每出海捕魚都很緊張,一旦被海巡署人員查獲,大多移送法辦,過去更有漁民因此被判刑,非常無奈。 他指出,屏東縣片面禁止漁船使用集魚燈作業,嚴重影響林園漁民的權益與生計。 縣府農業局表示,縣府曾在八十九年二月請漁業署要求屏東縣重新公告,但屏東縣府並未理會,後來縣府又透過高屏三縣市首長會報,提請屏東縣重新公告,迄未回應,縣府會再函漁業署協助處理。 屏東縣政府為確保沿海漁業資源,八十六年依漁業法規定公告禁止漁船在十二浬範圍內捕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