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漁民 今陳情高縣議會
2003/12/18
屏東縣政府嚴禁他縣籍漁船在十二海里內海域捕魚,直接衝擊到緊臨屏東縣的高雄縣林園鄉漁民,不少漁船被迫無法出海作業。林園鄉沿近海漁業發展協會昨天表示,為了大家生計,今天有兩百多名林園鄉漁民要到高雄縣議會陳情,希望透過縣議員和縣長協助解決問題。 屏東縣政府於八十六年和今年四月間,先後公告規定十二海里內禁止他縣籍漁民捕魚,林園漁會不少漁民擔心到屏東沿海捕魚,會遭到海巡署人員以違法捕魚為由刁難,甚至逮捕、扣船,大家寧願休息也不敢冒險。 區漁會總幹事劉瑞卿指出,林園鄉汕尾漁港開出的船隻,只要一出漁港約三分鐘航程,就會進入屏東縣海域。屏東縣政府這項限制公告後,大家為了怕惹上麻煩,只好繞過屏東到台東大武或花蓮沿海捕魚,如此時間、油料和體力都耗費甚多。 林園鄉沿近海漁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柯進興表示,林園鄉籍現有五十噸級漁船在十二海里以外根本難以作業,而且危險性高,屏東縣政府未考慮到林園鄉漁民生計。 柯進興強調,為了這個問題,已七度向縣府反映,但都沒有結果,為了早日解決這個問題,今天會率領兩百多名漁民前往高雄縣議會陳情,希望議員幫助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