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水帳 消保官抽樣用水戶
2004/05/12
高雄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顏福瑞,昨天起到十一區抽樣訪視用水戶,調查自來水公司對用戶重複收取基本費和用水費情形,他發現受訪者都不了解水公司計費方式及重複收費。經消保官解釋後,用戶都要求退費,並埋怨水費常常暴增。 顏福瑞為了舉證自來水公司違反自來水法第六十三規定:重複對全國自來水用戶收取基本費和實際使用度數,昨天起五天,透過十一區區公所安排,每區抽樣二戶訪問住家和營業用戶們,並發給他們水費、電費和瓦斯費收費比較表,凸顯水公司收費不公。 顏福瑞首日訪問鹽埕區、鼓山區、旗津區六戶里民和區公所主管共九人。受訪者都表示,每次收到水公司的繳費通知單就乖乖繳費,未注意水費究竟如何計算、基本費和實際使用度數兩者重複,不過水費隔幾個月就暴增二到三倍,多次向水公司反應,都沒有下文。 顏消保官逐一向受訪者解釋自來水費的計算方式是:基本費六十八元,用水費部分第一部分使用度數乘以水公司單價後扣掉累進差額,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所得數字加上基本費再乘以百分之五為營業稅,第一部分加上第二部分總和為用水費。水費總金額是基本費加用水費再加代徵清潔處理費。 顏福瑞向用水戶解釋水公司重複收費後,受訪者批評不合理,要求水公司基本費和實際使用度數只能二選一。鹽埕區著名米糕城王姓業者說,每兩月繳五、六千元水費,貴得嚇人,希望水公司退費;另一個簡姓服裝業者表示,被水公司騙很久了,消保官一定要為消費者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