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費重複收 八成用戶狀況外
2004/05/18
高雄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顏福瑞將調查台灣省自來水公司重覆收取基本費和使用度數的合法性,顏福瑞昨天公布訪視十一區用水戶的調查結果,發現受訪者百分八十以上不知道被水公司重覆收費;全數支持消保官討回公道、水公司退費。 另用戶也批評水公司,依用水量徵收清除處理費、每度四點一元的計算公式不合理,應比照台北市政府隨袋徵收才公道,要求消保官一併監督水公司改善。 顏福瑞為了蒐證調查水公司重覆收費不合理的證據,透過十一區公所安排,花了一週抽樣訪視用水戶,每區訪視二到三戶,並徵詢區公所幹部。 顏福瑞表示,調查後發現百分之八十受訪者不知自來水法規定水公司得訂最低底度;受訪者也認為使用度數未達最低底度水公司按最低底度計費不合理;全部受訪者要求使用度數超過最低底度應按使用度數計收,用水費包括最低底度和使用度數不應一併計收。 百分之八十以上受訪者不知水公司收取基本費,也不知道用水費超過基本費時自來水公司仍用水費連用基本費一併計。 受訪者另提出,水公司代收清除處理費雖依廢棄物清除法收費,但垃圾和用水量不一定成正比,還是台北市政府隨垃圾袋徵收,對用水戶比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