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抵債自用 要課營業稅
2005/05/18
台南市黃小姐問: 公司要結束營業,餘存的貨物,一部分抵債,一部分股東搬走自用,要不要繳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台南市分局答覆: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將貨物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另依同法規定,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因其性質與銷售相同,視為銷售貨物,應依法報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