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銷售貨物 應開立發票
2009/08/29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的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官員說,倘營業人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消費者也別忘了索取發票,以保障自身權益。 (宋宗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