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公共化 台視公股捐公視
2004/06/16
行政院跨部會議昨天完成華視、台視公共化的法律設計,政策將先讓華視公共化,華視需在明年底前收買民股,再以附負擔的方式,捐贈公股給公視基金會。台視四成七的公股則捐給公視基金會,民股則繼續維持。雖然華視台視出現一公一民的型態,但都歸公視基金會經營。 此外,新聞局副局長洪瓊娟昨天表示,國民黨營中廣公司面臨兩年換照「一評」沒過,新聞局以平常心看待。中廣目前有六十九個頻道,由於承諾要繳回兩三個直射波FM,部分地紋波AM,因此在廿五日「二評」時,如果不繳回,也會影響二評結果。 洪瓊娟指出,如果中廣三評未過關,新聞局只能發給「臨時執照」,在三個月內「改善事項」未做到,就正式收回營運執照,她不希望看到這種結果。中廣副總經理李建榮已應允下回二評會帶很多資料說明,包括廣告的結構、藥品廣告被行政處分等等。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陳其邁昨天完成「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草案」的政務審查,預定今天在行政院會,並於六月廿六日以前送請立法院審議。洪瓊娟說,行政院目前不排除先讓華視公共化,再視發展決定是否讓台視公共化。 至於有關華視捐贈設立的黎明文教基金會、國軍同袍儲蓄基金會與華視文教基金會,都具有法人的人格,如何要求三財團法人捐出高達三成八的持股,行政院昨天經反覆推敲,決定以「協調」方式,超越法律層次,希望以國防部的影響力,運作這三個基金會捐出公股。 無線電視台也設有「退場機制」,也就是無線電視台將公股依「附負擔方式」捐贈給公共電視基金會,主管機關應設評鑑委員會,如果兩年評鑑,公視基金會未履行附負擔所列條件,可依原來程序,撤銷捐贈,進行民營化。 這項草案明定公視基金會占已發行股分總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的民股股東收買請求權,不受公司法的限制。民股的價格以當時的公平價格收買。另外,這項草案對無線電視事業因公股捐贈的員工有優先保障其權益,可讓員工優先認購百分之十的股分,折讓百分之十,但兩年內不得轉讓或質押。 草案明定設置公正的審議機制,於行政院下設置立場超然的審議委員會,確保釋股過程的透明化,審議委員十五至十七人,主委為行政院副院長,委員包括財政部、交通部、新聞局、勞委會及廣電、財務、證券、會計等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