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華視公共化 不排除付費收看
2004/06/10
政府打算編列廿億元預算收購台視、華視兩家無線電視台股權,納編為公共媒體集團,引發在野立委質疑。新聞局副局長洪瓊娟昨天表示,以公視的運作經驗,公視的人事與預算都要經過立院監督,公共化後的華視與台視,預算及人事也會接受立院監督與審議。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邀請洪瓊娟參加黨團主辦「公共電視集團」座談會,洪瓊娟表示,公共媒體集團的概念,是延續去年十二月廿四日廣電三法修正時,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條款的規定。依照立法院決議,政府必須在六月廿六日前,先將無線電視公股釋出執行條例草案送審,她說,法案及預算都還有討論空間。 洪瓊娟強調,現在是改造媒體環境最適宜的機會,新聞局擔心華視、台視官股釋出後,將被財團大量收購,反而使得華視與台視走向財團化,在不加重無線電視台商業化的考量下,新聞局將編列廿億元預算收購華視民股與部分台視民股,結合客家電視台、公視及宏觀衛視,組成公共化集團,希望讓民眾觀賞更優質的節目。 不過,國民黨立委對於政府每年補助公視九億元為例,質疑政府將華視與台視公共化後,每年還要花大錢補助,林益世說,這絕對不是只有廿億元那麼簡單。洪瓊娟回應說,依照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不排除向收視戶收費。 黃德福也說,電視數位化後,頻道增加,新聞局「公共電視集團」的政策,是要造成一個「媒體酷斯拉」,成為扁政府的傳聲筒。 洪瓊娟說,未來主導公共媒體集團的公視,董監事雖由行政院長提名,但需經朝野提名的審查委員會同意,六年來政府從未把手伸進去,公視一年預算九億元、募款營利五億元,以財團法人方式存在,「等於是立法院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