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金買股票 易生糾紛
2003/07/30
最近台灣股市交易活絡,高雄市有些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動用公共基金投資購買股票,希望賺取利潤,為住戶增加更多福利。工務局建築管理處昨天指出,基金運用以管理委員會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為之,要以修繕建物等事項為原則,最好不要投資股票,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最近股市不時拉出長紅,高雄市有些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挪用部分公共基金購買股票,遭到住戶檢舉,不過有主任委員強調,買股票動機單純,希望獲利回饋所有住戶,只要帳目清楚沒有什麼不可以。 建管處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建管處認為,雖然公共基金運用只要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即可為之,但是投資股票有風險,賺錢都沒有事,如果賠錢可能就有紛爭,建議管理委員會最好不要「節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