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特獎管委會改選 判無效
2002/08/14
基隆市深溪路第一特獎社區管理委員會在今年三月改選,但部分住戶認為管委會未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擅自訂立選舉辦法逕行選舉,向基隆地方法院控告管理委員會,法院審理認為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昨天判決第三屆管理委員會委員當選無效。 第一特獎社區共有八百多住戶,在今年三月進行第三屆管委會改選,選出新任管委會委員,但賴姓等多名住戶認為,管委會未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擅自訂立選舉辦法逕行選舉,當選應無效,向基隆地方法院控告管委會,希望確認管委會委員當選不成立。 管委會在法官審理時表示,三月改選是依今年二月第二屆第九次管理委員會臨時會決議通過的選舉辦法公告選舉,一切程序均合法。但法官認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管理委員參選資格、任期、投票方式及當選票數等相關選舉事項,應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特別決議方式在規約中明文訂定,始發生效力,並無自訂選舉辦法規範管理委員選任方式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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