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文學改名台灣文學
2002/12/25
教育部決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九十三學年度新教材,「鄉土文學」將改名為「台灣文學」,「語文」領域授課時數將賦予各校彈性空間,最多可由現行五小時再增加四小時,讓國小低年級學生同時學會國語、鄉土語言及英語。 教育部昨天召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修訂審議委員會,由教育部長黃榮村主持,討論課程正式綱要中「語文」及「社會」兩學習領域內容。這些修正將納入九十三學年度新教材中。 與會人士認為,「語文」閱讀部分應培養學童多讀古今中外的鄉土文學,決議將「鄉土文學」改名為「台灣文學」,因為台灣文學有明確定位,範圍較廣,而大學校院多設有台灣文學系,社會對於台灣文學已有一定共識。 而國小老師普遍反映「語文」領域授課時數不足,會中認為,「語文」課要教國語、鄉土語言,有些學校還拿來教英語,時數確實不夠;決定開放國小低年級各校適度調整「生活」領域授課時數來教「語文」;目前「生活」時數四小時,所以「語文」課最多可再增加四小時。 至於教育部本土委員會先前建議,將閩南語能力指標「能從閩南語聽辨中認識『閩南文化』」修正為「認識『台灣文化』」,這項提案未獲通過;國教司長劉奕權解釋,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同列為鄉土語言,若單改閩南語,勢必要修改客、原語的敘述;若將敘述改為「能從原住民語聽辨中認識『台灣文化』」,恐引起反彈,因此決議將這部分綱要修正為「認識其族群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