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反式脂肪 食品須標示
2005/08/19
國外研究發現,植物油經過氫化過程,形成的反式脂肪酸可能造成心血管疾病,衛生署表示,如果國外對反式脂肪酸的標示有從嚴的規定,將同步推動;不過現有法令規定,食品必須有成分與原料標示,因此油脂中如果使用反式脂肪酸,理論上是必須列出的。 衛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表示,美國早在民國91年就要求麥當勞業者,減少使用含反式脂肪酸的油炸用油,並討論是否在食品標示反式脂肪含量,以提醒消費者注意,因此同年11月底,衛署就舉行「反式脂肪酸研討會」,當時曾經請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國內速食業者使用烹飪油中的反式脂肪酸含量,介於0.33~9%之間,與歐美等國數值無差異。 不過,當時衛署並未發現世界各國對反式脂肪酸的建議攝取量有明確規定,因此沒有立即要求更改標示,但也達成「與國外同步推動」的共識;陳陸宏說,不過量攝取油脂,才是最佳自保方法,他認為考量的應該是降低總熱量的攝取,而不是光從反式脂肪酸來衡量。 馬偕醫院營養課課長趙強表示,過去研究發現,食用動物油容易讓人體內膽固醇與飽和脂肪酸過高,形成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子,因此大力提倡改用植物油,不過,天然植物油在市溫下是流體,必須經過氫化的過程,使油回到飽和的狀態,製作人造奶油、燒餅、蛋黃酥時才不會鬆軟掉,這個過程就會產生反式脂肪酸。 廣義來說,反式脂肪酸其實就是種飽和脂肪酸,趙強檢視美國研究資料,指出反式脂肪酸對人體心血管的負荷,肯定比飽和脂肪酸為嚴重。他表示,美國規定,2006年時食品只要使用反式脂肪酸,都必須標示,供消費者判斷與選擇。 趙強表示,標示使用氫化油、人造奶油、酥烤油的食品,都含有反式脂肪酸,他認為這類飽和脂肪酸雖然對人體不好,但不是完全不可以攝取,一般建議油脂類可占人體營養素30%,其中飽和脂肪酸的攝取不要超過總熱量的10%,都可以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