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禁用防腐劑黑心湯圓露餡
2005/02/22
包裝冷凍湯圓一年到頭都吃得到,時值元宵節前夕,傳統市場攤商及小吃店販售的散裝湯圓,品質卻令人憂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抽測市售11件散裝湯圓,4件含有規定不得添加的防腐劑,其中3件都是來自台北縣永和市勵行街,消基會提醒民眾別吃「黑心湯圓」,也呼籲台北縣政府儘速追查供應商,並要求攤商立即停售、下架。 消基會檢測發現,台北縣永和市勵行街28巷16號、64號前及81號前販售的紅白小湯圓,分別被驗出不得添加的苯甲酸及去水醋酸,而每公斤限量僅得添加0.5公克的己二稀酸含量亦超出標準;另外,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連進食品行的芝麻湯圓,也含有去水醋酸。 消基會副董事長程仁宏指出,湯圓添加防腐劑需適用糕餅類規定,依規定不得添加的苯甲酸,肝功能不好的人不宜使用,一旦過量,會引起腹瀉、心跳加快等症狀;去水醋酸對黴菌及腐敗菌有不錯的防腐效果,但日本衛生單位曾在動物實驗中發現,食入每公斤超過0.3公克,動物會出現嘔吐、痙攣、甚至死亡等危害;己二烯酸雖毒性較低,但亦不可隨意添加在食物中或過量。 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表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在食品中違規添加防腐劑,可處新台幣3萬~15萬元罰鍰,並應沒入銷毀,這次抽測凸顯傳統市場不合格比例高度集中,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應予重視。 消基會2月中旬,隨機購買市售20件湯圓,其中9件為包裝冷凍湯圓、11件則是來自小吃店外賣湯圓及傳統市場攤商小湯圓。 調查發現,違法添加防腐劑的「黑心湯圓」全都屬於散裝產品;已包裝的冷凍湯圓,元祖日式湯圓、南園芝麻湯圓未標示有效日期,消基會呼籲業者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