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散裝湯圓 添加防腐劑
2005/02/22
明天是元宵節,消基會抽檢大台北地區市售十一件散裝湯圓、九件包裝湯圓,包裝湯圓未發現添加防腐劑,散裝湯圓有兩成違規添加防腐劑,且生產廠商都來自台北縣。 消基會表示,違規添加防腐劑,依規定可處新台幣三至十五萬元罰鍰,並將食品沒收銷毀。 檢測發現,包裝湯圓均未檢出違規添加防腐劑,但「元祖日式湯圓」及「南園芝麻湯圓」未標示有效日期;「京兆尹」山藥栗子元宵未標示製造商地址及電話。九件包裝湯圓僅「桂冠冷凍小湯圓」、「桂冠花生湯圓」、「義美迷你湯圓」、「義美黑炫風芝麻湯圓」及「龍鳳紫花生湯圓」有營養標示。 其他十一件散裝湯圓,有四件檢出不得添加的「苯甲酸」及「去水醋酸」,「己二稀酸」超出每公斤○點五公克規定標準。 違規添加防腐劑的散裝湯圓中,三件購自永和市勵行街,消基會認為,貨源很可能來自同一供應商,地方衛生機關應加強追查。 消基會副董事長程仁宏表示,食品衛生法規定,去水醋酸對動物會產生嘔吐、心跳和痙攣,嚴重者甚至死亡,對人體則會加重肝臟負擔。 消基會提醒,熱量偏高的湯圓屬糯米製品、不易消化,腸胃功能不好者,最好少量進食,老年人及幼童,更應小口進食,以免噎住喉嚨,部分的湯圓甜餡含有豬油,過量攝取易造成膽固醇過高、增加罹患心血管疾病的機會。 【記者雷鳴/台北縣報導】消基會昨天發布散裝元宵抽驗結果,部分位在台北縣的商家違規添加防腐劑,北縣衛生局將再行查證,若違規將予處罰。 台北縣衛生局元月間即對轄內傳統市場、大賣場、量販店,抽驗元宵食品廿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及硼砂,結果全部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常添加防腐劑,去年起配合衛生署的監測計畫,把湯圓等澱粉類食品列為常態性重點稽查及抽驗項目;去年十一、十二月共抽驗湯圓、元宵、粄條、麵條等製品六十四件,其中湯圓、元宵計抽驗廿一件,結果有七件防腐劑不合格,違反規定的商家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罰鍰三至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