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視華視公共化 考慮不公不民版
2004/06/06
行政院新聞局處理無線電視公共化出現具創意的方向,在「一公一民」的選擇之外,將考慮「不公不民」。華視公股較多,將捐出多數股權給「公視文化發展基金會」,讓公共化集團成為最大股東,但仍可營利、播廣告;至於公股較少的台視,則由政府收購達一定股權,再交給公視基金會控制。 新聞局長林佳龍前天聽取幕僚無線電視公共化簡報,在經過一番討論後,林佳龍認為此一方向也可以考慮,一樣是走向公共化,也可同時達到民營化的目標。不過,有關政府收購民股的部分,可能帶給國庫多少財政負擔,林佳龍要求幕僚再作申算。據了解,游揆於本周即可做成決策。 據指出,由於輿論要求公共化的聲浪太大,新聞局原本評估台視、華視未來傾向朝「兩民」發展,但在無線電視公共化聯盟抗議後,政策出現擺盪。林佳龍日前在出席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在立委質詢的壓力下,曾脫口表示,朝一公一民的方向規劃,這項說法昨天已出現轉變。 新聞局官員表示,公共化的定義很多,以公視而言,目前是財團法人的型態,也算是民營的方式,但真正仍屬於公共化集團。因此,以華視而言,官股目前持股約九成,如果捐出持股給公共化集團,讓公共化集團達六至七成,既可以掌握經營控制權,也可以營利、播廣告,華視和台視應該都可接受。 台視如果官股不足,可以由政府收購,達一定比例再捐給公共化集團,但仍可營利及播廣告,這樣也是一種民營化。新聞局官員說,這樣的經營型態不強調所有權,只強調經營權,即所謂的「不公不民」方式。 新聞局官員說,無論一公一民或二公二民,或最新發展的「不公不民」,一旦行政院作成最後政策,都可以載入新聞局所研擬的「無線電視公股釋出執行條例」草案中,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