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證交法遭判刑 順發老董決提上訴
2004/10/18
順發 (6154)董事長吳錦昌於91年2-6月間,在公司股票上櫃掛牌買賣之初,以個人資金進行買賣,涉嫌違反証券交易法,一審遭高雄地方法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公司表示,10月15 日已收到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經與律師研商,將提起上訴。公司強調,對法院判決深感遺憾,另由於此案屬個人事件,因此公司財務業務不致發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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