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興公司老董 侵公款判 4 年
2005/03/09
民興開發公司董事長陳居德侵吞公司6000萬元公款,事後又以假買賣土地的方式掩飾犯行,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將他判處有期徒刑4年。陳居德上個月底才因炒作民興股票,被判處1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