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發吳錦昌 涉違證交法被訴
2003/06/03
燦坤 (2430)與順發 (6154)兩強之爭再度浮上檯面,繼燦坤董事長吳燦坤被起訴後,順發董事長吳錦昌也被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求處3年徒刑。 吳錦昌昨 (2)日說,購買公司股票是站在保獲投資者的立場,但尚未收到起訴書,不便多說。 高雄地檢署5月29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起訴順發董事長兼總經理吳錦昌。檢察官認為,順發負責人吳錦昌,因遭同是電腦業的燦坤公司刻意打壓該公司股價,多次在證券交易市場操控拉抬順發公司股價,因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起訴並向法官求處3年徒刑。 順發在上櫃不久後,要辦理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時,股價起伏劇烈,最後演變成燦坤與順發雙方各自興訴的案件,雙方都以還沒收到起訴書,不便發表意見。昨天台股大漲,兩家公司股票都同步上揚,燦坤上漲1.9元,收44元,順發則上揚0.8元,收3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