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指執行重建偏差 建管處不滿
2003/09/23
針對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質疑台北市政府執行「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有偏差,造成黃單建物無法拆除重建的說法,市府工務局建管處表達強烈不滿,除派員向營建署抗議,並指營建署今年二月七日修訂增列暫行條例第十七條之一,放寬九二一震災重大修繕部分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的門檻,僅止於「重大修繕」,而非「拆除重建」;營建署官員引用錯誤,造成市政困擾,建管處也深表遺憾。 建管處代處長何幼榕強調,北市府均依照中央法令規定辦理,其他縣市政府也面臨同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