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祥18億國賠官司 11家律師免費打
2006/02/04
去年被新聞局以「財務結構不佳」而撤銷執照,從8月1日起從螢幕上消失的龍祥電影台,經負責人王應祥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並獲裁定取消原處分後,王應祥決定向新聞局提出18億元的國賠。王應祥說:「外界常講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所以我要提出國賠來找回真正的正義。」 王應祥是在昨天收到行政院訴願委員會的通知,而在傳出「龍祥贏了,新聞局輸了」的消息後,最少有11家律師事務所主動與王應祥連繫,表示願意不收任何費用的幫龍祥打國賠官司,因為當初新聞局的處理手法太粗糙,這場國賠官司有九成以上的勝算。 至於新聞局為何獨挑龍祥電影台而「亂安罪名」 業界紛傳是因王應祥長期挺藍,但王應祥對此顯得低調,只強調將對下此決策的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提出「妨害信用」的刑事告訴,要他在法庭中把話說個清楚。 王應祥表示,去年就因新聞局粗糙的決策,讓龍祥電影台被迫資遣約60名員工,資遣費達一千多萬元,而每個月2650萬元的收入也化為烏有。 王應祥表示,從關台至今他已損失快兩億,而原龍祥電影台的頻道位置也被其他台所取代,這真是官僚害人。 王應祥表示,雖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已還龍祥電影台清白,但龍祥電影台要復播有其困難,因原本的頻道已被其他台所用,別人怎麼可能會讓出來 再者龍祥信譽已受損,未來廣告量不一定能似關台前每個月達1600萬,在此情況下,依龍祥電影台過去每年約3億的營收,執照期限為六年來計算,決定提出18億的國賠。 目前最少已有11家律師事務所主動與王應祥連絡,表示願免訟訴費幫他打這場國賠官司,因贏面極大,未來告贏後的分紅可是比訟訴費用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