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重新了解審議過程
2006/02/04
去年勒令停播的龍祥電影台,在獲得行政院訴員願委員委會撤銷原處分後,決定向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提出告訴,並爭取18億元的國家賠償,新聞局長鄭文燦表示,新聞局將接受訴願結果,依法行政。 鄭文燦並強調,勒令停播的處分是經由頻道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結果,不是姚文智一人決定,若龍祥提出告訴、要求國賠,事關人民的權利,新聞局表示尊重。 至於剛卸任的姚文智,因聯繫不上,尚未做出回應。 鄭文燦指出,新聞局將重新了解當時頻道審議委員會決定不予龍祥換照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