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勝雄:最低稅負 3.5%~7.5%最合理
2005/04/09
台灣區電機電子公會理事長許勝雄昨(8)日表示,產業界不反對政府訂定最低稅負或投資抵減落日條款,不過,台灣在國際市場競爭,政府必須考量競爭對手國的稅率,建議台灣「合理的最低稅率是3.5%至7.5%」,才能讓台灣科技業擁有競爭力。 許勝雄舉例說,金仁寶集團的泰金寶,在泰國投資享有免稅優惠,在大陸有所謂「二免三減半」,或是對高科技業者的五免五減半的租稅優惠。以二免三減半計算,平均一年的稅負約7.5%,由於大陸的稅有一半是交給地方,一半是上繳中央,部分地區為了招商都有退稅,因此最低稅負甚至只有3.5%。 許勝雄強調,業者不反對實施最低稅負制,但政府應該在合於社會公理正義,以及考量與產業競爭國家的相對競爭優勢,加上完整的配套措施下再來實施。而且政府租稅減免也非獨厚科技產業,尤其是科技產業產品生命周期短,加上風險高,面臨其他國家的競爭,仍須政府政策的繼續支持。 許勝雄說,世界各國均全力促進投資,爭取科技產業前來發展,台灣不可以把企業往外推,否則嚴重影響台灣未來經濟的發展。 許勝雄說,台灣自民國50年實施獎勵投資條例,到目前實施的促產條例,提供產業租稅減免優惠,成立科學園區與加工出口區,投入基礎建設,培育大量人才及進行科技研發等,加上民間企業之努力,台灣經貿才有如此耀眼的成績。 許勝雄說,「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對促進台灣經濟發展、創造就業、誘發投資及增加稅收,確有實效。根據經濟部工業局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利用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與賦稅統計年報,以民國89年至91年,三年資料為統計基準資料,所發表的「我國產業之租稅金融政策研究」報告,該研究以第6條(以R&D、自動化、人才培訓、投資抵減為主)、第7條(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地區投資抵減)、第8條(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股東投資抵減)、第9條(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五年免稅或投資抵減)總體經濟效益進行評估。 報告顯示,促產條例實施後租稅減免之財政損失約617.91億元,但相對之租稅收入增加761.41億元,總計租稅收入增加143.5 億元,國內生產毛額增加6161.8億元,增加就業人數約182,154 人,誘發投資金額為5610.4億元,可謂成效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