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重要產業 不再享雙重優惠
2005/12/09
經濟部長何美玥昨(8)日表示,已享有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五年免稅」的廠商,將不能再享有購置自動化機器設備的投資抵減優惠,但新興重要性策略產業享有研發及人才培訓功能性投資抵減則不受影響。何美玥說,這項新規定對業界的衝擊不大。 何美玥的說法,表示促產條例有關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租稅優惠,未來將僅能「二擇一」,不能再享有雙重租稅優惠。這項措施將配合最低稅負制明年元月實施,行政院可望在近日核定該項新興重要性產業的新稅制。 據了解,經濟部原本極力反對已享有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五年免稅」,就不能享有功能性「投資抵減」立場,但財政部認為這是雙重租稅優惠,雙方僵持不下,甚至送行政院財經會談協調多次,仍沒達成共識。 根據財政部看法,新興重要性策略產業購置機構設備,享有「五年免稅」優惠後,又可以同時享有政府鼓勵企業自動化投資,購置自動化機器設備投資抵減,等於是雙重優惠,要求只能二種選一種,即享有新興重要性策略產業五年免稅租稅優惠,就不能享有功能性投資抵減。 過去經濟部一直認為促產條例母法,並未排除新興策略產業不能享有功能性投資抵減,除非財政部修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否則透過修子法、即修新興重要性策略產業,進而取消租稅優惠,根本是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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