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 可以申請分期繳納
2007/10/30
草屯簡小姐問:最近收到行政執行處之欠稅通知書,因經濟情況不佳,無法一次繳清,可不可以分期繳納? 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答覆:已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的案件,納稅義務人如其經濟狀況無法一次繳清者,可以向行政執行處申請分期繳納,該處會依所欠金額審酌分二至36期繳納,凡經核准分期繳納的案件,納稅義務人屆時如未依限繳納,或有任何一期票據無法兌現者,行政執行處將取消分期並命令納稅義務人將餘額一次全部繳清。 如有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