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有疑 溝通有問題
2005/03/12
許姓讀者來電:我是921震災災民,最近要為兒子申請教育補助,而到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辦理所得證明,才發現念國中的兒子突然有一筆200多元的所得,所得是由台中縣一所國中的消費合作社申報,顯然申報錯誤,當時請國稅局南投縣分局 人員協助解決,分局人員及承辦課長卻要我自己行文給台中縣國稅單位或學校,宣稱跨縣市無法處理,我只是一個小女子,如何行文?且只是要分局幫我打個電話查問,都被推拖,這樣的服務態度,叫納稅人如何心服? 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答覆:許小姐可能有所誤解,當時並非要許小姐自己行文中區國稅局台中縣分局查問,只是建議她寫申請書,由南投縣分局轉文給台中縣國稅單位處理,因為分屬不同轄區,有民眾申請書才有處理依據。許小姐雖未當場提出申請書,事後仍可將申請書寄到國稅局南投縣分局,分局一定會轉請台中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