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專案審查報告 應辦公開資訊揭露
2006/05/17
台灣證交所為提高上市公司資訊透明度,修訂「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等,增列上市公司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查核,於取得「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時,應辦理公開資訊揭露。 證交所也增訂上市公司於海外發行有價證券者,對海外上市地申報的各期財務資訊,有海外財務報告因適用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的差異調節者,列為須揭露事項。 證交所說,基於市場資訊平等公開原則,上市公司對海外上市地申報的各期財務資訊,有因適用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調節者,應以中文同步於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自即日(17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