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工程圍標案 陳河山起訴
2005/05/28
林內鄉長陳河山於89年間,涉及林內鄉湖本等4個村的美化、道路工程圍標案,經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昨天依貪汙治罪條例、違反政府採購法提起公訴,同案被起訴包括林內鄉建設課技士鄭莞儒,及4名廠商負責人劉西斌、劉家豐、許世星、陳清合。 檢方指出,因涉及林內鄉焚化爐弊案,目前仍在雲林地方法院審理中的林內鄉長陳河山,擔任鄉長期間,為規避89年1月1日政府採購法修訂,將公開招標門檻從200萬元降為100萬元之前,88年12月間,指示建設課技士鄭莞儒,完成湖本、九芎、烏麻、林茂等4村的道路、美化工程預算書。 檢方指出,這4項工程補助款均為200萬元,陳河山未接到內政部同意補助的公文,只取得立法委員的傳真公文,就利用鄉長指定廠商參加比價及核定工程底價的權限,協助特定廠商,標得這4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