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職權法三讀 修憲門檻3/4 廢票添變數
2005/05/21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規定憲法修正案通過門檻為國代總數四分之三同意。國代行使複決權,未依政黨或聯盟選票刊印的贊成或反對意見,以廢票論,廢票的計算仍列計於國代總數,並未扣除。 任務型國代三百席,修憲案要通過須二百廿六席。贊成修憲案的民進黨及國民黨握有二百四十四席,已超過國代總額四分之三。不過,未依政黨政見投票視為廢票,若國、民兩黨超過十九位國代投反對票或廢票或不出席投票,修憲案將胎死腹中。修憲案能否通過,仍存有變數。 立法院也通過廢除「國民大會代表報酬及費用支給條例」,由於這次任務型國代行使職權與以往有很大差別,且集會期間依政黨意志行使複決,因此廢除國代助理費用及選民服務費。 「國民大會組織法」則明確規定兼有公職國代,只能在公職及國代薪資擇一領取,國代可加入公保。 依據立法院幕僚規畫這次國大集會十四天,國代薪資比照立委,每位國代每天可領取六千一百六十五元,十四天可領取薪資八萬六千三百十五元;交通補助費一萬一千二百元,兩項總計九萬七千餘元,未住宿者可每天加領六百元,十四天計八千四百元。 國大職權行使法規定,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修憲案、領土變更案應「全案複決」,不得修正。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派員說明提案要旨後,不經討論,應即行使複決,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者,憲法修正案即為通過。複決結果確定後,國民大會應於三日內咨請總統公布。 國民大會不設議長,設主席團主席十一人。國大集會開議首日舉行預備會議,由當選名額最多的政黨所推荐名單排列首位者擔任。民進黨排名第一位的葉菊蘭在國大開議時,將擔任預備會議主席。 中選會公告國代當選名單 【記者林奇伯/台北報導】中選會昨天公告任務型國代當選人名單,無黨團結聯盟撤銷當選人朱星羽黨籍,由該黨候選人顏寬恆遞補;中國民眾黨當選人樂夢溪遭開除黨籍,遺缺由該黨候選人潘碧月遞補。中選會下周一將赴各政黨與聯盟致送當選證書。 中選會表示,依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規定,任務型國代採比例代表制,當選人失去黨籍,即按各政黨或聯盟登記名單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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