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憶樺 吳火眼再落空
2004/06/11
中巴混血男童吳憶樺已返回巴西一段時間,叔父吳火眼沒有放棄經由訴訟再爭回憶樺的機會,但期待再度落空;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吳火眼的抗告,吳家無法經由指定親屬會議成員的方式來更動憶樺的監護人。 吳家在「交付子女」的官司敗陣後,改走「指定親屬會議成員」的訴訟,一審時達到目的,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由吳家提出的五位親戚組成親屬會議,把憶樺的外婆羅莎排除在外;羅莎不服,向高雄高分院抗告,請求廢棄高雄地院的裁定。 高雄高分院發現,吳憶樺的監護權屬外婆,其住所地在巴西,指定親屬會議成員的官司應該向巴西法院提起,我國法院沒有管轄權,因而採羅莎方的見解,改駁回吳家的請求。吳家雖然再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但昨天因無理由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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