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毒 婦人判無期徒刑
2003/12/11
桃園縣婦人施桂寶被控串通前夫等人,自越南走私海洛因廿四塊,夾藏在毛巾貨櫃中進口,基隆地院最近審結,依運輸毒品罪判她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指出,四十八歲婦人施桂寶的前夫郭子俊在越南經商失敗,經由借款關係,認識越南販毒集團,郭子俊為賺取暴利,與弟弟郭子典、前妻施桂寶商量,以貨櫃夾藏方式,運輸毒品到台灣,施桂寶負責在台灣處理領櫃事宜。 去年底,施桂寶先在桃園縣八德巿承租倉庫,擺放進口貨櫃,郭子典今年二月在台成立大日貿易公司作為掩護,安排妥當後,於今年五月自越南進口毛巾,將廿四塊海洛因磚夾藏在櫃內,船運抵基隆港後,進儲尚志貨櫃場,被監控多時的調查局人員查獲。 施桂寶承認安排貨櫃進口,但否認知道貨櫃夾藏毒品,但法官審理認為,運輸毒品的危險性極高,若非每一個環節均由彼此瞭解信任的人處理,極有可能洩漏被查獲,因此郭家兄弟敢將受領、保管貨物的重要工作交由施桂寶負責,難說施桂寶不知情,再者,施桂寶的尿液鑑定有海洛因毒品反應,可佐證有運輸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