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藏毒4億元 換吃終生牢飯
2007/04/04
宜蘭縣民鐘忠儒去年為了約150萬元的雨衣成本及代運毒酬勞,夥同綽號「阿該」的男子走私約41公斤的海洛因,基隆地院合議庭審結,依運輸毒品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在警訊、偵查及法院審理時,鐘忠儒均坦承幫助「阿該」運毒,還親手將毒品裝入紙箱,但還未取得酬勞;基隆地院合議庭審酌鐘忠儒運毒數量龐大,保守估算每人每次使用0.1公克毒品,可供40萬人次施用,若0.1公克賣1000元,巿價高達4億元以上,犯罪情節重大,為萬國公罪,無可憫恕。 判決書指出,宜蘭縣民鐘忠儒(32歲)去年到越南胡志明巿經商,打算自越南訂購輕便雨衣、拉桿行李箱等貨品輸台;綽號「阿該」的越南華僑得知後,商議合作私運海洛因毒品抵台,願支付購買輕便雨衣的費用,並保證事成後,再給鐘忠儒新台幣100萬元酬勞。 鐘忠儒因貪圖厚利,鋌而走險,去年8月間先在越南胡志明巿承租倉庫,先墊錢購買約50萬的輕便雨衣350箱、拉桿行李箱163箱等貨品,在倉庫內將「阿該」運來的海洛因毒品106塊及粉末8包(淨重4萬1810.1公克,純度84%)藏匿其中,包裹妥當。 鐘忠儒再委託不知情的胞兄鐘晟岳(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向巧緯實業公司借牌,去年9月1日裝在貨櫃內,從越南起運,同月5日運抵基隆港,當日進儲陽明貨櫃場報關;調查局台北巿調處接獲線報,6日會同海調處等單位開櫃查驗,起出夾藏毒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