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教英語 教局不鼓勵
2003/08/28
教育局長張艮輝昨天說,教育局不鼓勵國小英語教學延伸到一、二年級。如於三、四年級實施英語教學,英語課不可佔用領域課程的節數;如學校因家長壓力而提早教授英語,該局將前往評鑑、訪視。 全縣國中小學校長會議昨天在西螺國中舉行,才剛從雲林科技大學環安系副教授轉任局長的張艮輝,於會中強調推動英語及資訊等學習護照的理念。 張艮輝說,教育局為確保國中小學英語教學水準,並讓跟不上進度的孩子都能達到一定標準,除推出英語學習護照,還配合大專生來協助補救教學;英語學習護照正推動中,預計兩年內全面實施。 他說,從歷年的國中基測成績分析,國中生英語、數學的成績表現呈現「雙峰」的態勢,顯示英語教學仍有加強的空間;雲林縣推動英語學習護照,也受到教育部的高度肯定。 但國小何時實施英語教學?學管課長林慧蓉說,教育部規定國小五、六年級實施英語教學。過去,縣內約二分之一學校因家長的壓力,提早於一年級或三年級開辦;但教育部嚴格規範,如學校師資、課程銜接及環境設備足夠,可考量延伸到小三,不應延伸到小一。 張艮輝表示,太早學英語,可能干擾到學生母語的學習;又小一學生要學國語、鄉土語言及外語等三語教學,容易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