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兼辦工程 校長滿腹牢騷
2003/03/22
九十一學年度下學期台東縣國中小學校長會議昨天登場,與會校長紛紛針對學校兼辦工程發包、教師兼任主計、人事業務等問題大吐苦水。 針對與會校長發言,教育局長張志明表示,近期將邀集有承辦學校校舍工程、設備採購經驗的校長、教師與該局、縣府工務局等單位代表研商未來學校工程、採購全由縣府承辦的可行性;至於學校人事、主計由教師兼任問題,該局也將與縣府人事、主計商討解決辦法。 長濱國中校長張維福在會中表示,他很感謝教育局補助該校兩千萬元整建危險教室,但自從學校接了這項任務之後,因承辦教師不懂工程、採購法令,無不膽戰心驚,生怕那天被請到調查站吃便當,隔天就被檢察官扣上貪汙罪名起訴,就像是縣議員小型工程補助款弊案,有很多教師、校長就是因此被起訴,實在很無辜。 新園、台坂、大溪國小校長吳清得、謝明興、林政隆等人則指出,教育部要求教師不得兼任學校主計、人事,又說小型學校教職員少,非不得已報准後可由教師兼任,但也規定學校校護、幹事兼主計、人事可以領取主管加給,教師不能請領,這對教師很不公平,因為台東縣有很多小學校教師少,勢必要有教師兼任主計或人事工作,兼職教師平日教書之餘,忙於行政工作不說,還得犧牲寒暑假,天天到學校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