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學期中禁請假 誤會一場
2004/02/13
縣教育局日前召開中小學校長會議,會後傳出教育局禁止職員學期中請休假,引發爭議。教育局長張志明昨天澄清,為免學期中休假影響教學,才研擬讓兼行政職教師在寒暑假輪休,並非禁止職員平日休假,可能部分學校傳話有誤。 他補充說明,教育部長黃榮村前天到花蓮與地方教育界座談時,已表達正研究「教師兼行政職人員,是否應視同公務人員」,如果決定不視同公務人員,寒暑假休假較有彈性,就不會有學期中請休問題。 花蓮市區某學校職員表示,中小學校長會議結束後,教職人員接獲校方通知,指教育局在校長會議中宣布,職員學期中不能請年休假。她抱怨,職員不比教師,寒暑假也得上班,平常時間若還不能休假,年休假根本休不完。 張志明昨天表示絕無此事,可能是與會人員沒聽清楚,將錯誤訊息傳回學校,才造成誤解。 張志明解釋,基於教學正常化,教育局鼓勵教師儘量將休假安排在寒暑假,很多教師利用寒暑假排假出國、進修。不過教育部先前宣布「兼行政職教師視同公務人員」,寒暑假仍得上班,許多兼職教師都反映不方便。 他表示,花蓮縣六班的小學校很多,許多校長得千拜託、萬拜託,才請到老師兼行政職,如果寒暑假必須上班,會影響教師兼行政職的意願,不利校務推動。 為替兼職教師解套,教育局才研究讓兼職教師將學期中,每天中午的加班時數累計,在寒暑假時請補休,方便教師排休假。當天會議內容即是在討論兼職教師休假問題,一般職員並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