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三節慰問金 將來可能取消
2002/12/31
里長選舉昨天正式開跑,本周六出線的新科里長,每人在春節前立刻就可以領到三萬元的春節慰問金;不過,由於三節慰問金目前全國只有台北市仍然保留,未來北市可能取消這項各方意見不一的里長「福利」。 台北市政府發給全市里長三節慰問金的制度行之有年,從以前端午、中秋節各發四千五百元、春節發一萬三千五百元,到前市長陳水扁大幅提高為七千五百元與三萬元。 不過,台北市政府今年收到審計部的公文,指出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里長除了辦公事務補助費外,不得支領任何經費,如果台北市政府再發三節慰問金給里長,可能涉及違法。 民政局二科股長莊慧鴛表示,里長三節慰問金民政局只是援例辦理,況且審計部這紙公文在行政院內部討論時,其他部會還有不同意見,先前行政院內部會議也作成會議紀錄,認為里長三節慰問金應不受限於支給條例。 民政局長林正修表示,目前全國只有台北市還保留里長三節慰問金,站在民政局的立場,市府預算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市府就有執行的義務,如果不執行也會造成違法。 他指出,地方政府是否發給里長三節慰問金,應由地方政府視財源自行決定,不應由中央強制規定。目前市議會已經通過該筆預算,待本周末里長選舉結束,再由市長裁示是否發給春節慰問金。林正修強調,即然中央與北市府有不同的意見,台北市以後可能也會取消這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