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紹堂判刑八月獲緩刑
2002/04/09
嘉義縣大林鎮反焚化爐自救會會長張紹堂,八十九年間率人阻止民營焚化爐施工,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依妨害自由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二年,法官在判決理由中述明,本案使合法廠商對政府喪失信心而不敢參與公共工程之投標。 判決理由當中,法官詳述「法治之社會,不但人民應守法,政府亦應依法行政」采利公司已獲嘉義縣府及大林鎮公所核發各項許可文件,按照合約精神,亦應於一定期限內完成工程,並不如被告所言,必須再與居民協商由居民決定興建與否。法官同時表示,張紹堂以聚集群眾為抗爭行為,對社會產生不良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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