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焚化爐賠償案 公所廠商仍喬不攏
2007/12/25
大林鎮民營小型焚化爐賠償案昨天在縣府舉辦協調會,因大林鎮公所與廠商采利環工公司各持己見,協調依然沒結論。環保局表示,如果還是談不攏,縣府將繳回環保署補助款。 大林鎮公所因地方堅決反對與抗爭,被迫停建小型焚化爐,經商業仲裁必須賠償廠商1億7000多萬元,從90年9月迄今,連同利息累計達2億2000萬元,環保署雖然補助1億5500萬元給大林鎮公所作為賠償費,但大林鎮公所希望不要算利息,以環保署補助款再編列2000多萬元預算即可,雙方多次協商均無下文。 協調過程,廠商依法訴請查封大林鎮土地與公庫,其中鎮公所旁的同濟中學遭拍賣,情勢對鎮公所不利。采利公司主張應附帶利息加計賠償金,大林鎮公所的底線是以環保署補助的賠償金1億7000多萬為限,且應返還原扣押拍賣大林鎮公所的土地,采利公司董事長張榮興指同濟中土地已過戶給他人,該公司無權處理;雙方仍無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