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贈品超值 業者被罰 50萬
2002/04/18
習慣以大手筆贈品作為促銷手法的廠商要小心了,如果贈品的價值超過商品本身,造成不當利誘、影響市場交易秩序,就有違反公平法之虞。 行政院公平會今天就針對位於彰化花壇的台大加油站,因以贈送等值洗車券及現金紅包袋方式促銷油品,加油 300 元送價值 600 元贈品,來利誘消費者,除要求停止違法行為外,並處以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公平會副主委鄭優表示,台大加油站於開幕時寄發宣傳單,民眾憑宣傳單加油即送贈品,包括加滿油可折價現金 128元、一箱飲料、送等值洗車券等促銷行為;以半滿油箱加滿油約 300 元為例,贈送洗車券十張及現金 128 元紅包一個,其贈品總值超過 600 元,業者利用顧客獲取高額贈品的暴利心理,影響市場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