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品價值逾規定台大加油站被罰
2002/04/20
行政院公平會指出,台塑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台大加油站)因贈送高額獎品爭取顧客,妨礙公平競爭,該會決予罰處新台幣50萬元,這是加油站業者贈品促銷,首度遭公平會處分。 公平會處罰對象是依據公司登記名稱而定,因此,公平會是對店面招牌名稱為「台大加油站」的商家處分,與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並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