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監組織架構爭議 檯面化
2008/06/03
準金管會政務副主委李紀珠昨天以立委身分,質詢財長李述德金融政策權歸屬問題,使得部會間對金融政策權的爭議檯面化,在新政府內閣人事就定位後,金融監理組織重新架構的難度更加升高。 台灣的金融監理常被質疑政商勢力介入干擾,監理機關若能獨立運作,符合理想,但理想與實務間常存有落差。 負責草擬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的研考會認為,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訂定的獨立機關建置原則,首長不列席行政院會,金管會被定位為獨立機關,政策制定就須由內閣部會負責,因此金融政策權應歸財政部,才能向內閣負責。否則,如果獨立機關不必列席行政院會,又握有金融政策權、監理權,權責不對等,豈不成了「監理怪獸」。 但從金融監理實務來看,金融政策跟監理要如何切割?如果分開,會不會有權責不清的問題?金融政策權又要如何定義? 金管會高層曾說,如果一定要金管會在金融政策權跟獨立機關之間取捨,那麼金管會寧可保有金融政策權,也不願穿上獨立機關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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