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定位 新政府應早定調
2008/03/31
金管會成立近四年,這個宣稱是獨立機關的金融監理機關,一路走來跌跌撞撞,該不該有金融政策權,也是搖擺不定。台灣的金融監理組織架構,到底該如何定位?該穿上什麼樣的衣服?新政府有必要儘早定調。 為因應金控的設立,政府在93年成立金管會,將金融監理及政策等業務,從財政部抽離。這個被視為台灣金融史上重要里程碑的新金融監理機關,成立不久就狀況百出。 先是前檢查局長李進誠被捲入禿鷹案,接著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也因案被起訴,沒多久,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又因涉收賄案遭判刑。讓人不解是人出了問題?還是組織或制度出了問題? 金管會宣稱是獨立機關,委員採任期制,但金管會主委仍要出席行政院會,到立法院備詢,問題金融機構的接管時間,金管會作不了主,一切聽命於行政院的「政策」考量,有獨立機關之名,卻無獨立機關之實。 現在研考會要落實獨立機關精神,未來金管會首長不列席院會,因此,金融政策的制定須交由財政部,才能向內閣負責。否則,獨立機關不必到行政院會,又握有金融政策權、監理權,豈不成了「監理怪獸」。 實際上,金管會這個金融監理組織該如何架構的問題,並不只在於金融政策權的歸屬,採委員會型態的運作模式,是否符合快速變化的金融市場,也不無疑問,還曾有人主張,應回到財政部時期的架構,在財政部轄下設立金管局即可。 金融監理組織該如何架構,穿什麼樣的衣服,恐怕不是只修行政院組織法就能解決,行政院金管會組織法也得通盤檢討,才能真正找出適合台灣發展的監理組織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