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痛批 蘇否認「去國語化」
2007/03/21
行政院擬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外界質疑政府進行去國語化。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鄭重澄清,沒有這回事,他認為,國家仍應要有一個共通的語言。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昨天強調,國家語言與官方語言不同,國家語言發展法沒有處理官方語言的問題。官方語言究竟是什麼,要不要定官方語言,不在本法討論的範圍。 他表示,現在官方的語言應該就是所謂的「國語」,就是北京話,至於以後因為原住民語、客語與閩南語都已稱為「國家語言」後,原來的「國語」應如何稱呼,以避免跟「國家語言」混淆,他認為改稱為「北京話」或「普通話」都可以。 文建會主委邱坤良在立院答詢表示,聯合國將台灣列為母語將消失的地區,政府擬定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從文化角度保存語言並推廣,客語、原住民語、福佬話都是國家語言。 針對邱坤良的解釋,國民黨立委蘇起質疑民進黨政府此舉與搞正名一樣是「以暴易暴」,想盡辦法操弄族群,但名詞都弄錯了。 國民黨立委李慶安強調,尊重族群語言不是壞事,但政院下一步就要推動各種國家語言的文字拼音,並強迫學童學習。 【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以後,閩南語、客家話都要稱作「國語」,而過去慣稱的「國語」則將改稱華語或北京話、普通話。教育部表示,在「國家語言發展法」正式通過後,將展開相關配套,如目前學校慣稱的「鄉土語言課程」的名稱可能就將消失,通稱「國家語言」 (簡稱國語)。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表示,未來所有本國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都將稱做「國語」,包括華語、原住民十三族的四十三種語言,五種客家話,閩南語中的泉州腔、漳州腔、海口腔、宜蘭腔、台南腔,福州話及手語,全都是國家語言。至於許多新台灣之子的母語,包括越南話、印尼話、菲律賓話等,則不在「國語」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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