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須修憲或立法
2003/09/24
國語不是唯一的官方語言?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昨天強調,目前國家通用的官方語言是國語的政策並未改變,不過,國語如果要成為唯一的官方語言或者最主要的官方語言,必須透過修憲或立法取得正式地位。林佳龍說,未來國語、閩南語、客家話和12種原住民語言,將並列為國家語言。 林佳龍表示,未來國家語言要成為官方語言,必須經過一定程序、機制審核,才能夠成為官方語言,因此,未來可能不會只有單一的官方語言。 林佳龍指出,我國憲法或法律,並未明定國語是唯一的官方語言,但是全球有122個國家在憲法中明訂官方語言。林佳龍說,目前國家通用的官方語言是國語,這個政策並沒有改變。但是,如果國語要定為唯一官方語言,必須透過修憲或立法的方式,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正式的地位。 【記者賴至巧/報導】針對行政院語言平等法草案中,提升國語以外的客家語、福佬話、原住民語言等14種語言的地位,台大政治系教授張麟徵昨抨擊,行政院的作法是在製造群族對立,之前先是將閩南語列入考試題目,現在又否定國語的獨尊地位,最終目的正是「去中國化」。 張麟徵不贊成官方語言多元化,儘管我國憲法未明文規定官方語言,但事實上,多數國家都只有一種官方語言,而中華民國並非多種族國家,無須並列14個語言同時發展,況且閩南語或原住民語根本沒有文字,不適宜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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