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上國中女網友 一夜情被告
2006/08/04
基隆市徐姓男子去年約就讀國中的女網友見面,她自南部搭夜車北上相會,晚上就在他家過夜,並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發現她徹夜未歸,追問得知後氣得提告,徐姓男子說兩情相悅,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 在貿易公司上班的20歲的徐姓男子,上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才15歲的國中女生,兩人經常在網路上交談,交往一個多月後,她即從南部北上基隆會徐姓男子。 徐姓男子帶她遊玩基隆多處公園、海邊後,相處甚歡,他提議上他家休息,兩人即到他的住處,剛開始接吻,後來一起洗澡,並發生了性關係。 國中女學生後來回家,因徹夜未歸,母親追問才說北上會網友,還曾「半推半就」和對方發生性關係,母親氣得告上警察局。 徐姓男子向法官表示,他和女網友是兩情相悅,因一時情不自禁才發生性關係,並無任何強迫,他要和她交往,求女方的家人成全、原諒他。女方的家人也不想再追究,但要求兩人暫時先把精神放在工作、功課上,等她畢業後,要交往再談。 法官考量兩人兩情相悅,女方家屬不想追究,因此輕判6月。
相關文章
與國中女嘿咻 判刑
兩廂情願性起 少女求情輕判
14歲同居人產女 他判2年
女網友有性病 他傻了
網交小女友 男子輕判
把上國中美眉 男蟲栽跟頭
少女吃禁果 高中網友送辦
與女網友愛愛 被K
性侵害小網友 18歲男子觸法
性侵國中女生 網路狼被訴
網戀男嚷自殺 少女留書跟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