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健保費 可分期攤繳
2006/06/22
吳姓讀者來電:我因經商失敗,經濟陷入困境,目前靠打零工維生,積欠大筆健保費,近日收到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的通知,目前收入有限,無法繳納欠費,不知該如何處理? 中央健康保險局南區分局副經理謝江青答覆: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規定,繳納義務人因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時,行政執行處得依職權或義務人的申請,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酌情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吳姓讀者可攜帶身分證、印章及第一期應繳納金額到行政執行處申請分期攤還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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