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鋼廠環評 經部環署槓上
2005/07/25
環保署長張國龍說,雖然CO2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標準還未出爐,但並不影響台塑大煉鋼廠的環評審查。他說,當CO2環評標準完成後,已進入環評的台塑大煉鋼廠,環評委員必要時可依據新的CO2審查標準,要求台塑補件,但是,「補件並不表示會通過」。 另外,張國龍堅持政府應訂定CO2排放的總量管制目標,而且這個目標必須與國際接軌。張國龍對於經濟部的無悔政策(經濟部近年所提的一項主張,希望廠商透過自發性的節約能源,以好的製程、替代性的能源,達到CO2減量目標)不認同,指經濟部這項建議缺乏具體做法,太粗糙。 張國龍表示,經濟部應在總量目標下,訂定各產業、各行業的CO2排放配額。 張國龍日前出席「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技術研討會」,面對外界關切台塑大煉鋼廠如何進行CO2環評說,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已指示台塑大煉鋼廠納入CO2及水資源環評,在CO2環評標準未出爐前,當然有幾個參考點,例如,該產業是否必要 有無替代方案 對經濟影響如何 另外,專家及環保團體也可以表示意見。 他指出,本屆環評委員將在本月底任期屆滿,但8月初應可選出新任環境影響評估委員,屆時,也將聽取各界意見,加快研訂CO2審查標準,即使標準未能及時訂出,也不影響環評委員會對台塑大煉鋼廠的環評,如果來得及,環評委員也可以據此新標準審查, 要求台塑補件。 張國龍認為,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制定CO2總量目標是有必要的,儘管七年前全國能源會議,提出溫室氣體排放在2020年回歸至2000年排放標準「完全失敗」,但不能據此做為推拖總量目標訂定理由,否則,以台灣目前溫室氣體排放的嚴重情形,台灣遲早會被國際制裁機構指控。 因此,張國龍認為,制定總量管制有其必要性,如果無法回歸2000年排放標準,也應該比照OECD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每年維持在1%成長。